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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
通知│我校2023/2024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人员遴选工作启动
2023年03月21日

各院系(研究院),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与荷兰政府关于教育和科研合作与交流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期启动2023/2024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人员遴选工作。研究生院受理该项目的研究生层次选派类别的校内申请,现将校内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5 人/年(含累计在荷留学人员)。2023/24 学年拟新资助名额不超过9人。

2.研究生受理的选派类别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留学/资助期限

拟攻读学位申请人的留学期限按照荷方高校相应学制确定,非攻读学位人员的留学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学年末,荷方将对攻读学位奖学金获得者(学制超过 1 年人员)进行学业审核。通过学业审核人员,可继续申请享受下一年度荷方奖学金资助,累计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4.资助内容

2023/24 学年荷方提供奖学金总额为 16,113 欧元/人。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等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75)。

二、校内遴选安排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自行对外联系,取得荷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后,同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荷兰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协会(Nuffic)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在对外联系过程中应注明申请 “Sino-Dutch Bilateral Exchange Scholarship”。向荷方提交在线申请详情可通过以下指定网站查询https://www.studyinnl.org/finances/sino-dutch-scholarship。

请注意:申请人需在2023年3月27日前同时在荷方指定奖学金报名网站提交在线申请,并可通过指定方式(邮箱:sds@nuffic.nl)向荷方咨询。

2.3月23日前,申请人提交申请:

(1)申请人于3月23日前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荷兰互换奖学金。

(2)申请人应按《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75)的要求认真准备,并在上述日期前向所在学院研秘老师提交完整的电子申请材料。

每位申请人的不同类别电子材料分别保存为一个pdf文件,并以“学生姓名+所申请项目”格式命名。其中,每类材料应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的时间见下文。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3月24日前,各院完成评审:

(1)评审内容

各院系(研究院)根据选派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审核申请资格和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

各院需对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各院应确保所推荐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各院应对拟推荐名单及排序进行公示后,统一提交材料至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评审。

(2)各院汇总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相关邮箱(chenquan@xmu.edu.cn):

①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模板见附件)

请确保一览表中所填信息准确无误;须签字盖章;需提交excel版和纸质版。

②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

请根据被推荐人的情况如实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具体评价,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经由国内导师、学院分管副书记、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需提交电子版(含word版和签字盖章件pdf版两种格式)和纸质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若申请留学期限将超出在国内就读单位预计毕业时间,须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注明是否已就延期毕业做出相应安排。

③院级推荐名单公示网址及全文截图(只需提交电子版)

④申请人的电子申请材料

4. 4月3日前,研究生院等部门对各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对国家信息平台上的正式网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推荐意见,公示推荐名单;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 4月3日前,申请人将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国家信息平台应交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套(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和签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用于校内存档。请务必按相应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及的顺序排列。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国家留学网有关选派办法为准。

三、学校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权,电话:2180887,邮箱:chenquan@xmu.edu.cn

有意加入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交流QQ群的同学(仅面向在读研究生和应届本科生),请使用stu.xmu.edu.cn邮箱发信至chenquan@xmu.edu.cn以获取入群邀请。


附件:附件1.院级推荐名单一览表(与荷兰互换奖学金).xls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研究生层次).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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